关于做好2014年“成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
根据贵州省红十字会、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下发黔红发〔2014〕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国建设银行资助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实施方案》与《贵州省“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校今年“成才计划”受资助学生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为我校2014—2015学年贵州籍在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次性每人每学年3000元。我校获得2014年“成才计划”受助学生资助名额为48名。
二、贫困生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贫困生库、且本学年度未获得资助如励志、助学金等)
1.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是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县以下;其他特殊困难。
三、申请、审核与资助基本程序
各院系根据基本条件推荐奖助学金贫困学生,并对贫困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①《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表1、纸质一式三份);
②《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表2、纸质及电子各一份),
③将上述两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份),于12月18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将及时报送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贵州省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相关要求
1.贫困大学生受助评选、推荐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奖助学金为贫困大学生所用。各院、系在12月18日前完成在本院系范围的评审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
2.如发现受助人在大学期间有违法、信用不良、违反校规等行为的,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3.因此项工作时间安排较紧,请各院系按照上报时间及要求按时报送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受助资格,由此导致的不良影响由院系自行承担。
五、名额分配如下:
基础医学院 |
4人 |
临床医学院 |
4人 |
公共卫生学院 |
4人 |
药学院 |
4人 |
护理学院 |
4人 |
医学影像学院 |
3人 |
医学检验学院 |
2人 |
外国语学院 |
2人 |
医学人文学院 |
4人 |
口腔医学院 |
2人 |
运动与健康学院 |
3人 |
法医学系 |
2人 |
生物与工程学院 |
3人 |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3人 |
麻醉学系 |
2人 |
食品安全学院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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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表2《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8416107 邮箱:495685559@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1日